抱卵母蟹禁捕期 攤商「卸甲」偷賣/政大退休副教授鄭同僚在澎湖市場發現 憂心濫捕枯竭
〔記者劉禹慶/澎湖報導〕農業部近日公告「近海漁船捕撈蟳蟹類漁獲管制措施」,規定每年八月一日至十二月卅一日,禁止漁船捕撈抱卵母蟹及卸下或持有腹甲離身之蟳蟹,同時禁漁期間不得販售抱卵母蟹及腹甲離身之蟳蟹。但前公視董事長、政大退休副教授鄭同僚返回澎湖故鄉,仍在澎湖魚市場發現私藏的「卸甲」母蟹,向澎湖縣府農漁局檢舉竟找嘸人!
8到12月禁止捕撈及販售
「近海漁船捕撈蟳蟹類漁獲管制措施」規定,幕後的催生者就是鄭同僚,鄭同僚是澎湖人,自幼與海洋為伍,深知大海母親的重要性,曾在返鄉之際發現抱卵母蟹在攤位上販售,因此在行政院請願平台連署立法,同時陸續揭發「剪尾卸甲」等販售母蟹殘忍真相,喚起大眾對於保育的重視。
鄭同僚提案說明中提及,獵殺母蟹,是所有文明國家所禁止。它不但是虐殺孕母的暴行,也是毀滅生態的愚蹟。保護母蟹,讓海蟹生生不息,既有利於生態,也有利於絕大多數漁民永續生活。
台灣近年濫捕嚴重,沿海處處魚蟹枯竭,要趕快保護剩下的少數母蟹,她們是海洋未來生態的希望。在鄭同僚積極呼籲下,最後催生出每年八到十二月禁止捕撈及販售等新規定。
鄭同僚在臉書上指出,週日前往澎湖魚市場,在賣蟹籃子內,看見被卸除腹甲的母蟹,很可能是漁民為了逃避禁捕抱卵母蟹規定所做的滅證行為。其實,根據規定,母蟹的腹甲如果脫落,依然要以違法販賣抱卵母蟹裁罰。尤其故意活生生撕掉母蟹腹甲,相當殘酷。
鄭同僚拍照之後,打電話給澎湖縣農漁局,無奈週日清晨根本沒人接聽,他憂心,漁民不知珍惜剩下的極少數懷孕母蟹,距離魚市場不到百米的澎湖縣農漁局又不積極保護,總有一天螃蟹會絕跡。
由漁業署認定是否行政裁罰
澎湖縣政府農漁局回應,每日早上五時會同警察局,前往澎湖魚市場稽查,昨日也有查獲少量抱卵母蟹,都有向漁業署呈報,但因攤商都是整批向漁船購入,必須由漁業署認定是否行政裁罰。
週末假期休假,農漁局無人接聽電話,可以改撥海巡署「一一八」報案,或「一九九九」有專人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