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縣公有停車場 研議15分鐘免費臨停
宜蘭縣公有停車場收費及管理自治條例,目前僅針對路邊停車訂有「停車十分鐘內免計費」的規定。(資料照)
〔記者游明金/宜蘭報導〕宜蘭縣議員陳鴻禧建議,為解決違規停車亂象,縣府應輔導公、私立停車場,給予十五分鐘或三十分鐘免費停車優惠,讓要臨停買東西、繳費民眾,可以免費停車,不用路邊違停。縣府表示,公有停車場或許可以修法研議,但私有停車場沒有法律限制,只能勸說輔導,沒有強制力。
宜蘭縣公有停車場收費及管理自治條例,僅針對路邊停車場訂有「停車十分鐘內免計費」條文;對於其他公、私立停車場並未訂定免收費緩衝時間。不過,縣府交通處委辦的礁溪國小停車場、宜蘭轉運站以及羅東轉運站停車場,為了方便民眾接送需求,都訂有十五分鐘免費停車。
縣議員陳鴻禧說,很多民眾有臨停需要,可能要到超商繳費、買東西,停車時間並不長,如果停車場可以給予免費的緩衝時間,民眾會有較大的意願將車停到停車場。
交通處表示,停車場周轉率很重要,如果提供免費臨停時間,以十五分鐘較為適當,目前對於免費停車時間並無法令規定,但可以透過法律程序修訂,要求公有停車場辦理,至於私有停車場無法強制,縣府只能勸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