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場時間不確定 教育品質惡化
2024/06/23 05:30
〔記者林曉雲、楊綿傑/台北報導〕對於國民黨立委提案修改私校退場條例,擬增訂公告有意接手者期間一年,且時間可一延再延,幫財團禿鷹謀取私校校產開路;而為了保障學生權益,教師、家長、學生、教育基金會及學者等各界強烈反對此修法。
目前教育部列專案輔導有七所私立大學,僅和春技院、中州科大及台灣首府大學今年確定解散,而大同技院、環球科大、明道大學及東方設計大學是今年七月卅一日停辦,教育部技職司副司長柯今尉說明,停辦後二個月內,學校法人報請解散,須再辦理清算,完成後學校法人消滅才真正退場,過程需時四年。
前總統府資政、教育專家黃昆輝表示,教育品質攸關學子受教權,修法增加退場時程是惡化教育品質。台灣教育研究院社長黃政傑表示,家長要孩子讀的是優質大學,受優質教育,現在私校退場已要花費四年,若要修法應更嚴格加速退場。
全教總:無限期 師生更無保障
全教總理事長侯俊良表示,退場條例施行近兩年,已有多校獲企業或團體資金挹注,除學校主動求助外,教育部公開訊息也發揮效果,已達公開徵求目的,另條例訂兩年期限主要是維護師生權益,若無限期,師生更無保障,不同意再修法增訂公告期。
國教盟理事長王瀚陽表示,私校退場機制應更快速有效地處理經營不善者,以保護學生權益,建立更完善的預警系統,減少學生受影響的時間。全志盟智庫執行長吳福濱表示,立委提案修法不宜為某一私校量身訂作,該退就要退,否則是嚴重傷害學生受教權。
青民協理事長張育萌表示,目前私校退場機制可處理接手辦學問題,流程完整專業、嚴謹審查,不應再修法造成混亂,況且一旦退場時間不確定,讓學生誤踩地雷更影響其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