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市長補選 勞工上班加給工資
2024/04/10 05:30
〔記者彭健禮、張勳騰/苗栗報導〕苗栗市第十二屆市長補選定於十三日投票。苗栗縣政府勞工及青年發展處表示,依法雇主應讓具投票權且原屬工作日的勞工放假一日,且工資照給;雇主若徵得具投票權勞工同意於投票日出勤工作,應不妨礙其投票,並應加倍發給出勤時段的工資。
苗縣府勞青處表示,勞動部已指定選舉投票日為《勞動基準法》規定放假日,苗栗市長補選雖為單一地區選舉,依法雇主應讓具投票權且原屬工作日的勞工放假一日,且工資照給;具投票權但當日原屬休息日或例假的勞工,本得於當日行使投票權,不另外給假。
勞青處補充,雇主若徵得具投票權勞工同意於投票日出勤工作,應不妨礙其投票,並應加倍發給出勤時段工資。例如勞雇雙方約定當天出勤八小時,勞工外出投票兩小時,返回工作六小時,雇主須加給六小時工資。
勞青處提醒雇主未依法給假或給薪者,可處二萬元至一百萬元罰鍰,並應補給工資。
此外,無黨籍苗栗縣第五選區縣議員黃聲全,因被指控涉及賄選,被判當選無效確定依法解職,由該選區落選頭鄭聚然遞補,昨日舉行宣誓就職儀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