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勞基法 花蓮去年開罰113家業者
2024/04/03 05:30
〔記者王錦義/花蓮報導〕花蓮縣政府社會處昨公布去年違反「勞動基準法」雇主,共一一三家事業單位入列,最常見違規情形包括加班費給付不足、未依規定一例一休、出勤紀錄不符規定等,其中花蓮客運遭罰二一五萬元,為去年度最高罰款事業單位。
縣府指出,去年共有一一三家事業單位受裁罰,主要違法行為包括未依法給付休息日出勤工資、每七天沒有一日例假一日休息日、未依法給付國定假日出勤工資、未依法給付平日加班費、出勤紀錄未逐日記載至分鐘為止。
社會處表示,勞工遭遇雇主積欠工資、加班費、資遣費,或遇到契約變更或終止等爭議,及被拒絕職災補償時,都可以申請勞資爭議調解,調解不成也可申請仲裁,結果與法院判決同效力。
社會處指出,去年縣府共受理二五○件勞資爭議調解申請,其中有一四六件調解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