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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寶林茶室案》食安通報3漏洞 消費者難獲保障

寶林茶室信義A13食安個案就醫與通報時間

寶林茶室信義A13食安個案就醫與通報時間

2024/03/28 05:30

就醫到通報、醫院通報衛生局、稽查到檢驗出爐 時間差造成賠償受拒

〔記者蔡思培/台北報導〕遠東百貨「寶林茶室信義A13」疑似食物中毒案風暴延燒,檢視目前食安通報機制,從民眾就醫至通報、醫院通報至衛生局稽查、從稽查到檢驗結果出爐,整體流程有三大漏洞,導致消費者權益無法獲得應有保障。

食物中毒定義為二人或二人以上攝取相同的食品發生相似症狀。依照衛福部食品中毒事件處理流程,若民眾或醫院發現疑似食物中毒,要向地方政府衛生局通報,衛生局須採樣人體檢體、環境/食品檢體,並稽查同一批食品及查核源頭廠商。

衛局︰首案披露後 各醫院就通報

但此次寶林茶室事件,多數病例都在就醫後三至六天,醫院才向衛生局通報;以過世的六十七歲男子為例,他三月十九日用餐,廿一日就醫,衛生局廿六日才獲通報,三月廿七日即死亡。衛生局長陳彥元解釋,北市近十年都沒有食物中毒死亡案件,醫療人員難想像有這麼稀有的食物中毒案件要立刻通報;在衛生局披露第一個案例與其飲食習慣後,各醫院就都釐清不明案例並通報。

通報慢 問題食材已用完無法採檢

醫院通報時間晚,待衛生局接獲醫院通報前往餐廳稽查時,往往距離民眾食用問題已隔多日,規模較小的餐飲業者通常食材備料有限,有問題食材可能早已用完,衛生局到場也難找到同批食材檢驗,並與病患人體檢體比對。

處理食材人員手部與環境 也會採檢

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科長林冠蓁坦言,要找到同批食材確實不易,但微生物仍可能殘留在處理食材人員手部,檢驗時也採檢手部與環境檢體,並進行細菌培養,若培養出菌株與人體檢體相同,仍可認定食物中毒案例。

結果不主動告知 無法證實食物中毒

然而,衛生局採檢後,還要細菌培養,檢驗後無異常約需一週時間,若檢出問題要確認病原菌,更需要二週,結果出爐時離民眾食物中毒又隔多日。而且即便最終檢驗真有食安疑慮,衛生局也不會主動告知當事人,無法證實食物中毒下,民眾向餐廳業者要求賠償,即常遭漠視或拒絕。

民眾可提消費爭議 向消保官投訴

衛生局表示,衛生局不會主動告知食物中毒者檢驗結果,民眾可提出消費爭議向消保官投訴。台北市主任消保官楊麗萍表示,消費者投訴後會移請衛生局處理,衛生局會請業者十五天內妥善處理,若業者逾期未處理或消費者不滿意處理結果,可再提第二次申訴或申請調解,案件由消保官或調解委員召開會議;若雙方仍無法達成共識,消費者可循司法途徑起訴聲請法官調查相關證據。

由於寶林茶室食安事件受高度矚目,市府法務局主動介入協調賠償事宜,但其他規模不大或餐廳不知名的便當店,就得由消費者自行向消保官投訴,曠日廢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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