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檔案》台南騎樓自治條例 有條件開放
2024/03/27 05:30
目前六都除台北與台南以外,其他皆有以公告方式有條件開放騎樓或人行道停車,高雄市則已制定騎樓管理使用自治條例,但主要以機車為限,並同意騎樓商家設置延伸性營業事宜,而南市議會研訂「台南市騎樓管理使用自治條例」草案,許可「停放車輛」傾向包括汽車。
由於目前騎樓各種占用情況多,衍生檢舉紛爭,騎樓管理使用自治條例讓主管機關執法有據;但是依現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中央法規,地方可因地制宜另行規定機車、慢車停放,若開放對象包括汽車且可與道路垂直方向停,恐與中央法規砥觸;此外,台南街道有騎樓與人行道併存的區域很少見,一般汽車約四公尺左右,在保留淨寬一.五尺前提下,可能突出停到道路上,草案條文尚待府會方彙整商討。
(資料來源:南市議會,整理:記者洪瑞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