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校長判刑能否參加遴選 中央地方不同調
2024/03/27 05:30
〔記者林曉雲、劉禹慶、林遠哲/綜合報導〕針對澎湖縣西嶼外垵國小校長許有志,因涉嫌視聽教室工程弊案被判刑確定,能否參加校長遴選,教育部與澎湖縣教育處不同調,教育部強調,依據規定,許有志不僅不能參加遴選,還得被解聘或免職,但昨晚澎縣府仍強調,許有志可參加遴選。
教育部指應解聘或免職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理 事長林碩杰日前指出,許有志二○二○年辦理學校工程有弊端,被澎湖地方法院宣判緩刑,但許竟還參加今年校長遴選,批評澎縣府包庇。澎湖縣教育處當時回應,曾特別詢問教育部,確認有資格參加遴選。
外垵國小校長許有志被地方法院判刑,澎縣卻仍允許參加國小校長遴選。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昨天與國民黨立委羅廷瑋召開記者會,抨擊教育部行政怠惰,要求儘速公布「不適任校長樣態」。
教育部昨天回應,澎湖縣教育處引用函示錯誤,現職校長許有志已判刑有罪,依據「教育人員任用條例」,不得為教育人員,已任用者,應予以解聘或免職。
澎縣教育處:涉貪才要免職
教育部國教署組長蔡宜靜說明,依「國民教育法」規定,地方政府的學校校長遴選相關規定,由地方政府訂定,但基於外界對於校長具有高道德標準期待,地方政府應審慎訂定;許有志已判刑有罪,如判刑確定,依據「教育人員任用條例」,不得為教育人員,應報請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准後,予以解聘或免職。
對此,澎縣教育處官員表示,仍會依照原規定,准許許有志參加校長遴選,並「提醒」上級機關教育部,「教育人員任用條例」是涉及貪污治罪條例,才不得聘用或免職,而許有志是偽造文書判緩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