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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豬肉混充羊肉 不法所得逾百萬

2023/10/20 05:30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新北市大台北果菜市場冷凍肉品攤商重寧海鮮號女老闆楊雅珍,向上游供應商南台企業社經營者陳漋毅、周伯仲訂購羊、豬混合而成或全是豬肉的肉品,對外宣稱是羊肉,賣給不知情消費者、熱炒店、便當店與自助餐店,犯罪所得約一三九萬餘元,新北地檢署昨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與刑法加重詐欺等罪嫌起訴三人。

攤商、供應商三人起訴

檢警調查,楊女二○二○年十月起,向陳男訂購豬臉頰肉切片與羊肉片混和而成、比例六比四或五比五的肉品(楊女稱之為純羊),或完全不含羊肉的豬肉片(楊女稱之為假羊)。

陳男接單後,由周男指示員工依上述比例裁切「純羊」與「假羊」,並在部分「純羊」商品包裝外標註「混羊」、部分「假羊」商品外標註「P」,送至重寧海鮮號攤位;楊女對外謊稱是羊肉,賣給不知情消費者獲利,另指定陳、周等人銷往便當店、自助餐、熱炒店,售出約一三九萬餘元。

今年八月檢警發動搜索,訊後將楊女聲押禁見獲准;檢方另查出,八里區一家熱炒店楊姓老闆,也向楊女訂購羊、豬混合的肉品,製成羊肉炒飯、炒麵、羊肉燴飯、空心菜炒羊肉等料理,賣給不知情消費者。

熱炒店老闆楊男認罪獲緩起訴,楊女否認犯行,辯稱是向南台企業社買真羊肉,周、陳兩人表示按楊女訂購出貨,不知她對外宣稱是羊肉;檢方調查後依食安法的「販賣攙偽或假冒食品」罪嫌、刑法加重詐欺等罪嫌將三人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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