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吊扣、銷駕照 明年3月起換短期駕照
2023/09/17 05:30
〔記者鄭瑋奇/台北報導〕民眾騎車、開車上路,若是發生需要吊扣、吊銷駕駛執照的嚴重交通違規,或是一年內累積違規點數達十二點遭吊扣駕照,明年三月一日起須重新換照,且依據違規情節輕重,換發的駕照將分別有二年、三年或六年效期,期滿需要再次換照。根據交通部公路局統計,每年約八萬人遭吊扣或吊銷駕照。
台灣除了受終身不得考照者處分,以及無戶籍國民等考領、換領我國汽車駕駛執照,每六年需定期換照,以及可控的癲癇患者只能核發二年效期的駕照外,從二○一三年七月一日起,普通駕駛執照都不用每六年定期換照,等於考到駕照後,若沒有遭到吊銷駕照,駕照有效期限可一路到七十五歲,遭到吊扣在期滿後,也可將駕照領回。
根據統計,二○一八年至二○二二年,總計有卅一萬一八○八人遭吊扣駕照、八萬二○八四人遭吊銷駕照。
嚴重違規者還需參加道安講習
為加強違規紀錄嚴重駕駛人的駕駛執照管理,交通部預告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規則」、「道路交通安全講習辦法」、「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恢復違規紀錄嚴重者,需按違規程度分級換發短期駕駛執照,且須依規定接受三小時的道路交通安全講習及繳清尚未結案罰鍰。
公共運輸及監理司長林福山表示,明年三月一日起,遭吊扣駕照未達一年,吊扣期滿後需換發駕照,駕照期限為六年;遭吊扣駕照一年以上,期滿後只能換發期限為三年的駕照;遭吊銷駕照的話,重新考領後,只能拿到效期二年的駕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