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公廁2成不合格 醫院、超商最多
連鎖速食店居第三 大多為沒裝扶手及求助鈴 10月抽查若未改善最高罰1萬元
〔記者蔡亞樺/台北報導〕台北市政府去年十月十二日發布實行「台北市公廁環境衛生管理自治條例」,列管全市六九二五座公廁,要求提供衛生紙、裝設扶手及求助鈴等設施,北市議員秦慧珠指出,目前全市仍有廿%、一三八一座列管公廁的設施仍不合格,醫院、超商、連鎖速食店不合格最多。
列管6925座 其中1381座設施不合格
對此,北市府環保局科長林鈺惠表示,開罰分為三大項目,包含環境衛生、設備友善、拒絕檢查,該自治條例去年十月上路後,設備改善部分讓各相關單位有一年改善期,醫院、超商及餐飲店未改善樣態皆是沒裝設扶手及求助鈴,十月抽查,屆時未改善可裁罰處兩千到一萬元。
據「台北市公廁環境衛生管理自治條例」規定,列管公廁包括公私立機構十二大類型,包括公園、加油站、市場、交通場站、綜合零售賣場、宗教寺廟、觀光遊憩場所、大專院校、機關及公營單位、連鎖餐飲店、醫院、文化教育場所。
符合設置衛生紙、掛鉤等12項才合格
秦慧珠指出,凡市府列管公廁,廁間內應設置衛生紙、扶手、求助鈴、貼心設備(如馬桶坐墊紙或坐墊消毒液)、掛鉤或置物架、加蓋垃圾桶、便器類型標示、衛生紙是否丟馬桶標示等八項;廁間外應設洗手台、鏡子、給皂設備、擦手紙或烘手機等四項,符合這十二項設施才屬合格公廁。
秦慧珠發現,依據環保局七月稽查資料,公廁不合規定類型第一名是醫院,不合格前三名為三軍總院、北市榮民總院、新光醫院;第二名是綜合零售賣場,前三名是統一超商、光華數位新天地、美麗華百樂園;第三名是連鎖餐飲店,前三名為麥當勞、摩斯漢堡、吉野家。
列特優級有4729座 優等級2194座
秦慧珠表示,環保局檢測六九二五座公廁,列為特優級的有四七二九座、占六十八%,優等級有二一九四座,占卅一%,但仍有廿%列管公廁未能完善廁間內外的十二項設施。她認為市府最近增加宣導,強力要求各單位改善,而市府大樓各單位管理公廁若不合格者,也應知會各主管機關首長,督導改善。
林鈺惠說,環保局每季都會宣導提醒業者,十月屆期將展開巡查,若有不符規定將開罰,環境衛生髒亂處以一千兩百到六千元,七月稽查時約有兩、三處公廁違規,因是初犯各罰一千兩百元;設施未完備,會先給予改善期,逾期未改善開罰兩千至一萬元;拒檢則可開罰三千至一.五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