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待動物黑數多 民團、北市議員催生動保警察
動保法將修法 籲施虐無論輕重都要有刑責 並教育輔導 才能預防嚇阻
記者楊心慧/專題報導
台北市近五年受理動物虐待、傷害案件,平均每年一六○件,近三年數字雖有趨緩,但潛藏黑數不計其數,且「動保法」規定,除非虐待動物致死或是無法恢復的重傷才有刑責,否則只能行政處分,動保團體及台北市議員皆認為有必要設立動保警察,全天候提供服務,針對虐待動物者無論輕重都要有刑責,並教育輔導,才能達到預防及嚇阻作用。
松山區虐19貓 嫌犯僅罰7.5萬
北市松山區二○一八年曾發生連續虐貓案,共有十九隻街貓遭潑灑不明液體,造成皮膚潰爛,台北市動保處最後僅對涉案者開罰七萬五千元。
中央4月預告動保法修正草案
農委會(現為農業部)今年四月廿八日在官網預告「動物保護法」修正草案,授權動物保護檢查員得以在緊急情況下進入私領域,擺脫過去動保員苦於沒搜索票,無法及時拯救受虐動物情形,並強化飼主課責、加強管理動物利用與虐待傷害,後續將依法制作業報送立法院審議,等同將有新里程碑。
現行僅虐死或重傷 才能判刑
根據現行「動物保護法」第廿五條規定,宰殺、故意傷害或使動物遭受傷害,致動物肢體嚴重殘缺或重要器官功能喪失,可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並開罰廿萬至二百萬元。但台北市動保處表示,重傷難定義,通常是無法恢復的傷害,當年松山區連續虐貓案沒有刑責,主因是皮膚傷害不至於影響動物生活。
貓咪也瘋狂公益協會理事長廖維欣表示,虐待動物案件恐有很多黑數,常在社群網站上看到虐待動物影片,甚至施虐者認為只是在「教育」寵物,或是沒重傷、死亡就不會被統計,也常有網友聯手救出受虐動物,之後自己收養而沒通報。
廖維欣認為,防止虐待動物應從小教育,針對虐待動物前科者,無論情節輕重皆應教育輔導,並學習國外做法,注意其後續發展,畢竟他們未來可能會虐待婦幼等弱勢者,以捷運殺人犯鄭捷為例,就有高中同學說鄭捷在學時期有虐待動物狀況。
動保專線救援 常見人力不足
廖維欣說,雖然台北市有動保專線,但常遇到發生案件時,公務員因休假或下班時間而缺人手,無法立即處理,且現階段並無專門的動保警察,就算報警處理恐面臨警察不熟「動保法」,盼能補足動保人力,並設置動保警察,目前遇案件反而是民間動保團體先去搶救。
市議員許淑華表示,動保人士救援動物時,常因無司法調查權、非警察而不得其門而入,導致錯失搶救時機,設立動保警察有所必要,建議可找退休警察擔任,並提供動保相關課程,相信不少退休警察願意加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