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關閉此視窗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追女不成亂撒冥紙、貼恐嚇紙張 收押

    2023/08/18 05:30

    〔記者葉永騫/屏東報導〕屏東縣長周春米服務處、屏東縣警局大門口側邊等屏東市十三處地點,八月十五日下午遭到約六十歲黃姓男子撒冥紙、亂貼恐嚇字條,黃姓男子當場被縣警局保安隊副隊長林志霖當場逮捕,黃男供稱與約四十歲鍾姓女子發生感情及金錢糾紛,因此才有這個行為,屏東地檢署訊問後,認黃男涉犯恐嚇危害安全等罪嫌重大,昨天向屏東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獲准。

    檢方指出,黃男與鍾姓女子因為金錢及感情有糾紛,黃男竟於八月十五日下午,接連在屏東縣屏東市建國路、瑞光路、和平路、勝利路及青島街上數間卡拉OK店,以及在縣長服務處、縣政府警察局等十三處,張貼寫著要讓鍾女農曆七月選擇子彈、炸彈等加害於生命、身體安全內容之手寫字條,並在各處所丟撒冥紙,讓鍾女及被貼字條、撒冥紙的商家心生畏懼,黃男也對鍾女提出警告、仇恨之跟蹤騷擾行為。

    屏東地檢署認,「冥紙」在臺灣民俗上代表死亡、晦氣、家中有人死亡之意,具警告的意味,直接在他人住處或營業場所拋灑大量冥紙,足使人與遭受不測以致死亡之意象產生連結,象徵傳遞恐嚇訊息,檢察官認為黃男涉有恐嚇危害安全及跟蹤騷擾等罪嫌重大,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圖
    生活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