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留爛攤子 北市府又要賠錢 北投纜車案仲裁 判賠2.3億
台北市北投纜車興建歷程
〔記者何玉華/台北報導〕爭議超過廿年的北投纜車興建案,台北市政府與開發業者聲請仲裁庭,今年五月仲裁出爐,市府須賠償廠商二.三億元,這是北藝賠償二.三六億元、北流一.九億元欠款後,再一筆因工程執行不順須支付的補償金,但柯文哲任內沒編預算賠償,將爛攤子留給接任者蔣萬安,再度引發爭議。
柯任內宣布停建 廠商求償違約金
北市議會民進黨團總召簡舒培表示,北纜是陳年老案,當柯文哲宣布停建時,大家都希望他能在任內解決,結果還是拖到蔣萬安善後;從北流、北藝到北纜,可看出柯的原則就是「賠償的錢不要在我任內付」,避免帳面難看,不敢勇於任事。
國民黨團書記長王欣儀表示,北纜案已經拖得太久,對廠商也不公平,相較北藝、北流在行政作業都有瑕疵,北纜案經過合法仲裁,該賠給廠商的,要趕快給。
議員批柯避免帳面難看 不敢任事
北纜興建案環評審查結論因當地居民不服,提起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在二○一五年十月判決撤銷,柯市府認為北纜缺乏社會共識,決定不上訴,於二○一五年五月宣布停建,廠商向市府求償八.七億違約金,柯文哲還要廠商不要「軟土深掘」。
台北市政府新建工程處指出,此案經與廠商調解多年,終於在去年三月達成共識,雙方終止北纜BOT案投資契約,廠商於去年七月向中華民國仲裁協會聲請仲裁,仲裁庭在今年五月作成仲裁判斷,市府須支付二.三億餘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