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縣高台山、羅山林道 引火罰4件
今年以來於新竹縣高台山及羅山林道等地,取締未經申請於國有林地內引火行為四件。(林業署新竹分署提供)
〔記者廖雪茹/新竹報導〕林業及自然保育署新竹分署表示,今年以來新竹縣高台山及羅山林道等地,取締違規未經申請於國有林地內引火行為四件,各裁罰十二萬元。
分署表示,新竹縣登山健行活動盛行,像是尖石鄉高台山以及五峰鄉羅山林道等熱門景點,不少山友會就地紮營,順道安排到高島縱走、油羅山登山。
分署提醒,森林法尚無嚴格禁止在山中野營,但不能引火及製造垃圾;一旦查獲未經申請於國有林地內引火行為,可處十二萬元以上六十萬元以下罰鍰。不過在國家公園部分,炊煮都有禁止的規定。
另外,羅山林道因露營遊客多,部落憂心水源污染,經分署與在地部落研議後,十四日起於羅山林道二.四公里處油羅山第一登山口,採「管車不管人」原則管制,僅允許步行或非動力車輛(如自行車、電動輔助自行車)進入,其餘車輛不開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