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雲縣飲料店11/1起 禁用一次性塑膠杯

雲林縣飲料店11月1日起全面禁用一次性塑膠杯,違規店家最高可罰6000元。(記者黃淑莉攝)

雲林縣飲料店11月1日起全面禁用一次性塑膠杯,違規店家最高可罰6000元。(記者黃淑莉攝)

2023/07/17 05:30

〔記者黃淑莉/雲林報導〕雲林縣環保局宣布今年十一月一日起,全縣飲料店全面禁用一次性塑膠杯,違者開罰一千二百元,最高可罰六千元,預估一年可減少四千五百二十多萬個塑膠杯。

雲林縣環保局長張喬維表示,配合環保署限塑政策,同時也從源頭減少垃圾量,環保局今年多次邀請轄內飲料店業者開會,原計畫七月實施,因許多業者反映盼能等庫存塑膠杯用完,最後達成共識將自十一月一日起執行,包括常見一次性塑膠杯,生物可分解塑膠材質PLA杯及保麗龍杯都禁用。

違者罰一千二 最高罰六千元

張喬維說,統計全縣使用一次性塑膠飲料杯飲料店,連鎖店有二百九十七家、非連鎖有九十六家,一個月全縣使用量約三百七十七萬個,一年使用四千五百廿四萬個塑膠杯。

張喬維指出,一次性塑膠用品對環境造成嚴重的污染問題,每年全球生產、丟棄的塑料杯數量相當可觀,這些塑料杯非生物可分解,若無法有效回收,最終將進入海洋和陸地環境,給生態系統、生物多樣性帶來威脅。

環保局廢棄物管理科長鄧雅謓表示,除限用一次性塑膠杯,該局去年起逐步在斗六、虎尾與飲料店合作推出循環杯租借服務,忘記攜帶環保杯的民眾,可透過雲林縣循環杯租借系統(https://rb.gy/btv2w)租借循環杯,連鎖飲料店還提供五元折價優惠。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生活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