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揭露過多隱私/民團反對換發數位身分證 提告內政部敗訴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數位身分證換證作業已暫緩,原告不會因內政部公告換發,而無法使用現行紙本身分證,導致法律上的權益受侵害,昨判決敗訴。(資料照)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內政部前年七月預定全面換發新版數位身分證,多位資安、法界學者及專家認為揭露過多隱私而連署反對,並由台灣人權促進會召集五十八位各領域民眾集體提出「預防性不作為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換證作業已暫緩,原告不會因內政部公告換發,而無法使用現行紙本身分證,導致法律上的權益受侵害,昨判決敗訴。全案仍可上訴。
換證已暫緩 並無權益受侵害
北高行說明,行政院前年一月已決議暫緩換證作業,決定待專法通過後再依法辦理,被告內政部實際上也依行政院決議,暫緩各項換發工作,並將原本作為數位身分證換證配套作業的二○二○年版管理辦法,修正為現行紙本國民身分證所記載的項目、方式及內容,並刪除有關晶片身分證存載個人資料的這個規定。
再者,內政部目前並未啟動小規模試行換證,更未公告即將全面換證,也沒有任何報請行政院核定的修正計畫;行政院也未提出任何專法的草案。此外,中央政府編列二○二一年度總預算雖包含「數位身分識別證(New eID)—新一代國民身分證換發計畫」,但立法院立即決議凍結,須待專案報告後才能動支;後來再將計畫編進二○二二年、二○二三年預算,也僅編列維護經費,維持數位身分證相關系統及設備的基本運作。
合議庭因此認定數位身分證全面換證作業實際上已無從執行,且目前專法草案尚未公開,具體內容不明確,原告不會因內政部公告換發數位身分證,無法使用現行紙本身分證,導致法律上的權益受侵害,代表原告提起本件「預防性不作為訴訟」,欠缺必要性,昨判決敗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