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氣候法」三讀 「三三會」建議訂定合理碳費優惠費率
立法院院會昨三讀通過《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修正草案,更名為《氣候變遷因應法》,為我國邁向淨零排放跨出最重要的一步。(資料照,台電提供)
〔記者徐子苓/台北報導〕針對立法院三讀通過「氣候變遷因應法」,三三企業交流會昨提出九點建議,包括台灣徵收碳費應參考鄰近國家日本(每公噸二美元)或新加坡(每公噸三.五美元)的標準,並訂定合理「碳費優惠費率」,提高企業自願減量的誘因;也呼籲能源政策與減碳政策應保持一致性,重新檢討能源配比,提高穩定、充裕、多元的低碳能源,才能降低電力排放系數。
三三會建議重點包括:擴大國內再生能源供給量,透過投資抵減、融資利息補助、私募股權租稅優惠等政策誘因,提升綠電業者投資建設意願;支持企業擴大發展材料循環經濟,對於企業使用再生油品或生質燃料,給予再生能源憑證、減碳認證或其他租稅獎勵措施。
此外,提高國際認可的自願性市場碳權(VCS或GS等)抵換量(或比例);政府增加儲能建設,並對企業投資儲能設備給予投資抵減。
應參考日本、新加坡標準
三三會認為徵收碳費應參考鄰近國家日本或新加坡的標準,並訂定合理碳費優惠費率,提高企業自願減量的誘因;建置與國際接軌之碳盤查標準、輔導措施、認證(或確信)標準與管理機制,協助企業進行製程減碳。
三三會也希望補助碳補存技術研發與應用;於產創條例針對企業有關製程減碳、污染防治、綠色設施等環保相關投資,增列投資抵減租稅獎勵。
兩大晶圓代工廠台積電、聯電表示,已加入RE100全球再生能源倡議,致力達成二○五○年淨零排放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