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合歡山暗空公園自治條例 三讀通過
南投縣政府18日在合歡山鳶峰動工興建沉浸式互動星空體驗劇場。圖為劇場模擬圖。(南投縣政府提供)
〔記者張協昇/南投報導〕為保護合歡山暗空公園星空資源,南投縣政府制定「南投縣合歡山暗空公園管理自治條例」,明訂車輛停妥後三分鐘內應關閉光源,違者可處一千元以下罰鍰,十七日在縣議會定期會三讀通過,將報請交通部核定後公布實施。此外,縣府也在鳶峰設置沉浸式互動星空體驗劇場,今(十八)日動工,預計年底完工,期打造成為合歡山觀光新亮點,提供暗空公園更多元的旅遊體驗。
停車後三分鐘內未熄燈可罰千元以下
合歡山擁有絕佳的觀星環境,二○一九年獲國際暗天協會認證為國內首座暗空公園,南投縣政府為保護星空資源,並維護公園內環境設施及人員安全,制定暗空公園管理自治條例,界定暗空公園範圍為台十四甲線二二.一公里至二十七.五公里處,以道路中心向兩側延伸五百公尺。
自治條例第五條明訂車輛在暗空公園停妥後三分鐘內,應關閉對外所有光源;使用可攜式照明初點亮時之光通量限五百流明以下、色溫三千K以下、照射角度不得高於光源水平線;指星筆限教學目的,並應使用三十毫瓦以下之低功率類型。違反上述規定處一千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此外,第六條規範禁止在園區有營火、野炊、露營、搭設棚帳、製造噪音及任意停車、設立攤位、操作空拍機、流動兜售或從事展演活動等行為,違者將移請各事業主管機關依法裁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