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化疫苗接種 旅行團、上健身房 須打滿3劑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廿二日起強化疫苗第三劑接種規範。圖為陳時中在記者會上秀出快篩陰性試劑證明。(記者吳亮儀攝)
〔記者楊媛婷、鄭瑋奇/台北報導〕本土武漢肺炎疫情延燒,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廿二日起強化疫苗第三劑接種規範,醫事、防疫人員,還有殯葬業、矯正機關工作人員及高中以下教職員等,以及民眾若要上健身房、參加遶境進香等宗教活動,參加不特定人士組成的旅行團,都要打滿三劑。
24場域工作人員 22日前要打完第三劑
我國第三劑疫苗涵蓋率為五十三.八五%,隨本土染疫人數增加,指揮官陳時中宣布,未來公費疫苗第一、二、三、七類對象,及矯正機關、殯葬場所與廿四類場域工作人員,廿二日前都要完成接種第三劑疫苗。他強調,在正常生活前提下,對疫苗的要求只會越來越高。
繼四月一日起,民眾要到八大場所,須出示接種三劑的疫苗證明後,指揮中心也針對會接觸不特定人士,或無法持續有效保持社交距離活動如進香、遶境等宗教活動,以及參加團體旅遊、到健身房運動的民眾,要求自廿二日起,只要符合疫苗接種年齡,同樣也都要打滿三劑。
依指揮中心規定,第一、二、三、七類公費疫苗對象包含醫事人員、中央與地方防疫人員、高接觸風險第一線工作者與維持國家安定及社會機能正常運作者;廿四類場域包含教育部、經濟部、衛福部、勞動部管轄的場所,包含大型餐宴、婚宴場所、美容美體業、會議及展覽館、托嬰中心、民俗調理業、失智社區服務據點、職訓所、高中以下校園、補習班、運動場館、學校社團等工作人員,都須符合第三劑接種新規範。
學校畢旅、家族、員工旅遊等未在列
交通部觀光局表示,四月廿二日起,國人參加旅行團必須完成三劑疫苗接種,不過未包含學校畢旅、家族旅遊、員工旅遊,及未滿十二歲、十二歲以上未滿十八歲(未開放打第三劑)打二劑疫苗的青少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