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面目示眾!酒駕累犯3月31日起照片不再馬賽克
2022/03/18 05:30
〔記者鄭瑋奇/台北報導〕立法院今年一月廿四日三讀通過加重酒駕處分,新增酒駕累犯要公布姓名、照片、違規事實等,交通部公路總局上週五邀集相關單位就實務處理進行討論,對於照片來源未取得共識,但確定三月卅一日新制上路後,公布的照片不會馬賽克、姓名也不遮蔽。
侵犯個資疑慮 由國發會認定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卅五條修正,加重酒駕處分將於三月卅一日上路,台南市日前率先公布酒駕累犯照片、姓名,但照片有馬賽克、姓名不完全公布,引發外界批評做半套與侵犯個資疑慮。
交通部表示,公路總局及六都的處罰機關三月十一日已研商,將規劃設置相關網頁專區公布,台南巿先行採隱匿部分個資方式公布,並無違反道交條例規定,個資問題由國發會認定。
取締若拍下近照 可取代證件陳年照
公路總局局長陳文瑞表示,目前公總各區監理所都有建置網站,後續非六都部分,將由各所在網站中建置一塊專區,公布各自處分的酒駕累犯資訊;至於照片來源,目前監理系統都有民眾報考駕照時的照片資料,雖然因為現行不用再換發駕照,部分照片可能是多年前拍攝,不過有姓名、照片等資訊,還是可以呈現酒駕者的資訊。
未來各裁決單位、警政單位如果認為有更好的做法,像是取締當下就由警方拍攝等,也不一定要用監理系統的照片。
酒駕新制三月三十一日上路後,只要是累犯就會被公布姓名、照片、違規事實。公總指出,公布累犯者資訊不是取締後隨即上網公布,須待裁決確定後才會公布,預計需時一個月左右。
另外,修法也將酒駕及拒絕酒測再犯的計算期限從五年延長為十年;提高年滿十八歲的酒駕同乘車乘客「連坐罰」金額,從六百元至三千元罰鍰,提高到六千元至一萬五千元;新增初犯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可沒入車輛;酒駕行政裁罰未繳納優先強制執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