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市 2023年開徵囤房稅
2021/12/27 05:30
落實居住正義 非自住用房屋稅改差別稅率 5戶以下2.4% 6戶以上3.6%
〔記者蔡彰盛、黃美珠/新竹報導〕為抑制囤房炒作房市,落實居住正義,新竹縣、市政府預計後年(二○二三年)都將開徵囤房稅。新竹市九十三.七%的房屋不受影響,將為市庫增加五千一百五十四萬元稅收,用於加碼推動青年租金補貼;新竹縣房屋超過九成五不受影響,縣庫可望增加九千六百多萬元稅收。
9成以上房屋 不受影響
新竹縣、市都將針對「非自住用房屋」,從現行固定稅率(新竹市一.五%、新竹縣一.六%)修正為差別稅率,持有五戶以下者課徵二.四%的房屋稅,六戶以上課徵三.六%, 但不影響自住用房屋且不轉嫁房客。
竹市 增稅收推動租金補貼
新竹市稅務局表示,開徵囤房稅是期待能釋出更多房屋,解決民眾住的需求,實現居住正義。目前新竹市自住用房屋徵收稅率為一.二%,以自然人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全國合計三戶為限,完全不受影響。
市府、縣府都預計明年上半年送議會審議,若順利通過,明年七月施行,最快後年(二○二三年)房屋稅開徵適用。
縣府稅務局表示,新竹縣非自住用房屋共有一萬三千零三十四戶,其中個人「囤房」最多的,一人擁有四十五間房子,法人最多持有一百五十戶。
7種非囤房 維持單一稅率
新竹市政府表示,為避免對非以囤房為目的的房屋造成傷害或轉嫁租屋者,有七種非自住用房屋因不具囤房性質,仍按單一稅率一.五%稅率課徵:包括公有房屋供住家使用、經勞工主管機關核發證明文件之勞工宿舍、BOT學生宿舍、公同共有房屋、起造人持有空置待銷住家用房屋,於起課三年內未出售者、營利事業專供員工停車使用之停車場、出租符合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規定者(包含社會住宅);新竹縣也將前述房屋排除適用囤房稅課徵標準,將參考其他縣市作法另外訂定課徵稅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