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縣議員自提自治條例 70年來首例
十七位不分綠藍、黨派議員連署提出「彰化縣七層以上公寓大廈管理維護自治條例草案」,是彰化縣議會史上首度由議員自提自治條例。(記者張聰秋攝)
〔記者張聰秋/鹿港報導〕為避免防彰化喬友大火慘劇重演,彰化縣議員吳韋達和十六位各黨派議員連署提出「彰化縣七層以上公寓大廈管理維護自治條例草案」,創下彰縣議會七十年來首例,引起議長謝典林、縣府重視,並希望能透過政黨協商等方式,折衷取得平衡與共識。
提案人吳韋達表示,今年六月卅日彰化市喬友大樓火警案,釀四死廿二傷的悲劇,造成重大傷亡原因即是老舊大樓長期缺乏管理的問題,經過了五個多月,縣府仍未針對縣內老舊大樓採取積極作為,因此打破慣例,由議員自行提出「彰化縣七層以上公寓大廈管理維護自治條例」,針對縣內七層樓以上的大樓強制做出規範。
此為彰化縣七十年自治史上,首部由議員提出的自治條例,目前有縣議會五十三席次,法規連署人數超過總席次五分之一(十一位)即可成案。吳韋達昨天在縣議會廣場說明自治條例的草案內容共十九條,由不分黨派有十六位縣議員共同連署,包括尤瑞春、楊妙月、陳銌銌、張雪如、蕭淑芬、陳榮妹、莊陞漢、張欣倩、 林茂明、蕭如意、李寶銀、黃盛祿、 吳淑娟、劉淑芳、曹嘉豪、黃千宴。
吳韋達:保障縣民生命財產安全
吳韋達說,全縣七層以上建築物有六千多棟,喬友大樓火警案後,為保障縣民生命財產安全,並參考「行政執行法」代履行制度設計,該自治條例草案著重於輔導成立管理委員會,並全面進行七樓以上大廈公安檢查,並應辦理消防安全設備檢修申報等。
縣府、議會 將政黨協商取得共識
避免議員自提自治條例嚴格,造成公部門難以執行,議長謝典林從法規、執行、預算面,在不凌駕母法(消防法、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的前提下,由議會自提公約版本,「彰化縣議會議員提案制訂及修正自治條例作業公約」送議會政黨協商,縣府不排除提出縣府版,相互抗衡,透過政黨協商折衷取得平衡與共識。
議會秘書長林裕修指出,這是議會走向「議會國會化」的里程碑,打破過去議員建請縣府提自治條例框架,由議員提案再送政黨協商,與縣府跨局處和法制處等三方溝通,會讓立法更臻完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