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誤認販毒 男羈押59天獲賠17.7萬
2021/11/10 05:30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曹姓男子二○一八年間被警方查獲持有毒品K他命,供稱是八月初在桃園市平鎮區一間汽車旅館,以每公克一千元代價,向駕駛自小客車來交易的男子購買,警方循線追出疑似劉姓男子販毒,依毒品罪移送桃園地檢署偵辦,劉男喊冤說是將車子借給友人以抵債,並非車輛使用者,但不為檢警採信,檢方向法院聲押劉男獲准,起訴後才停押,共被關五十九天,最後獲判無罪確定,請求刑事補償,桃園地院准予補償十七萬七千元。
對於被控販毒,劉男僅坦承是車主,但絕無販毒,他解釋曾於二○一八年六、七月,因債務問題將車子抵給綽號「阿杰」的馬伕暫用,對方使用到九、十月歸還,前述毒品案發期間車子並非他使用。
法院傳喚曹男出庭,曹證稱,只記得販毒者瘦瘦的、年輕人、不是女生,無法確認就是劉男,指認時,警察認定是劉男所為,還說已經跟了很久,但他並不認識劉男;法官從曹男說詞、監視器、車籍異動資料等,認為無積極證據證明劉男就是販毒者,一審予以無罪,檢方上訴經高等法院駁回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