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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領議員補助 高敏慧等11人更一審判刑

2021/07/23 05:30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民進黨籍6連霸的新北市議員高敏慧,被控夥同前國民黨籍台北縣議員王淑惠等10位議員、前樹林市市民代表王春蘭等人,自2000年至2004年間與廠商勾結,詐領議員或市民代表補助款,高等法院更一審昨依貪污治罪條例的職務收賄罪,分別判處12位民代2年至6年5月不等徒刑,均褫奪公權、犯罪所得須沒收,還可上訴。

高繳回754萬元判5年 吳天麟判6年多

高敏慧犯罪所得最多、達754萬元,因偵查中自白、且已繳回全部犯罪所得,依速審法、貪污罪共2度減刑,判刑5年。廠商如通公司負責人林詩蓮被依常業詐欺罪判刑2年5月,犯罪所得達2377萬元、如通公司非法取得197萬5000元,均應沒收、追徵。

更一審議員高敏慧、楊寶猜、王淑惠均判刑5年;吳天麟6年5月;顏世雄3年6月;何淑峯、呂世喜、宋進財3人均為4年;金中玉3年10月;徐陳麗華4年10月;朱佩瑛因偵查中自白,並繳回犯罪所得,獲輕判2年、緩刑3年;市民代表王春蘭判刑6年。

涉案民代犯罪所得方面,除高敏慧754萬元、吳天麟450萬元外,朱佩瑛350萬元、王春蘭208萬元、王淑惠104萬元等。更一審審理時,高敏慧等11位現、前任議員和王春蘭均否認收賄或不法,但法官不採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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