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7月全面實施/手搖飲標咖啡因 違者最重罰400萬
明年7月1日起,手搖飲強制標示總咖啡因含量。 (記者張嘉明攝)
〔記者林惠琴/台北報導〕手搖飲標示再升級!衛福部食藥署昨預告修正「連鎖飲料便利商店及速食業之現場調製飲料標示規定」草案,除了現沖的咖啡飲料外,未來含有咖啡因的飲料,包含茶類、可可、巧克力,都需要標示總咖啡因含量,提供民眾參考。
咖啡因每日攝取量建議300毫克以下
新制預定明年7月1日起實施,業者違規將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處3萬至300萬元罰鍰;標示不實者,可處4萬至400萬元罰鍰。
據歐盟食品科學專家委員會評估,咖啡因每日攝取量建議在300毫克以下,否則長期可能造成失眠、焦慮及影響骨骼、腸胃健康等,對懷孕婦女也可能影響胎兒健康。
食藥署科長李婉媜表示,考量不只咖啡飲料含咖啡因,因此比照包裝飲品做法,擴大手搖飲應標示總咖啡因含量的產品範圍,由「咖啡飲料」擴增為「含有咖啡因成分之現場調製飲料」,涵蓋茶類、可可、巧克力等非咖啡飲品。
業者應標示相關飲料的總咖啡因含量最高值,並加註「最高值」,或以紅黃綠標示區分總咖啡因含量,該標示得以符號或圖樣標示,例如紅色代表每杯總咖啡因含量201毫克以上、黃色代表101毫克至200毫克、綠色代表100毫克以下。
QR Code或電子標示方法嘛A通
此外,李婉媜指出,也新增QR Code或其他電子化方式,可做為標示方法之一,但若選擇以相關方式提供飲料標示資訊,為避免民眾未攜帶手機等設備,業者現場應設置可讀碼的行動裝置,以利消費者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