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傳有「超級傳染源」 桃園男挨罰4萬
2021/06/25 05:30
〔記者鄭淑婷、周敏鴻/桃園報導〕武漢肺炎(新型冠狀病毒病,COVID-19)疫情期間,屢有違法、違規情事。桃園市曾姓男子去年3月4日在某獅子會分會Line群組,轉傳「武漢病毒第41例曾去過台茂、大江、林口長庚、林口竹林山寺等區及第34例為超強傳染源」等不實訊息,桃園地院審理認定曾男未經查證即散布疫情不實訊息,行為實屬不該,但犯後坦承、已在相同群組澄清,法官日前依違反「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判罰4萬元,可上訴。
檢警調查,案41並未去過這些地區,桃市府衛生局也回覆,案34雖為群聚案的指標個案,但感染源分別來自家庭及醫院,非一次性暴露造成病患陸續發病,不屬於「超級傳播者」。
另,夏姓女子在桃園區永樂街經營的小吃店,6月23日深夜11點多傳出歌聲,桃園警分局景福派出所員警接獲檢舉前往查察,發現夏女與3名友人在店內喝酒聊天,小吃店有違規營業之嫌,夏女解釋「我們都是好朋友,只是在聊天啦」,但卡拉OK設備包括主機、音響等,電源都已開啟,警方不採信她的說詞,依違反傳染病防治法製作紀錄表,移請衛生局裁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