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質疑刑警濫用實聯制 指揮中心:只能用在疫調
指揮中心副指揮官、內政部政次陳宗彥昨強調,刑事警察局並沒有向指揮中心調取任何資訊,刑警是透過合法通訊監察,根據簡訊親往疑犯所至現場比對。(圖取自指揮中心直播)
〔記者吳柏軒/台北報導〕為了防疫,政府推出手機簡訊實聯制,但有法官質疑刑警將實聯制拿來辦案,恐違反人權與指揮中心強調實聯制資訊不作他用的承諾。指揮中心副指揮官、內政部政次陳宗彥昨強調,刑事警察局並沒有向指揮中心調取任何資訊,刑警是透過合法通訊監察,根據簡訊親往疑犯所至現場比對。但為免除不必要的誤解,已要求警方未來主動排除可能觸及的實聯制資訊。
刑事局:合法通訊監察取得資料
政府推實聯制,盼民眾記錄進入各場所足跡,進行確診個案疫調時,便可透過實聯制快速追蹤。但台中地方法院法官張淵森質疑,有刑警濫用實聯制資訊逮捕嫌犯,恐違法監控、侵害個人隱私等。刑事局則澄清,該案是合法取得、合法調查,並未向指揮中心索取實聯制資料。
陳宗彥說明,一般刑事案件會申請通訊監察等,其中包含語音、文字等相關通聯。被質疑的案件中,刑警透過合法調閱的簡訊內容,剛好有嫌犯到某場所發送的實聯制簡訊,便依照該文字內容繪製代碼,並實地到現場一一核對,進行後續調查。
陳宗彥強調,指揮中心不會同意任何機關將實聯制資訊用在疫調以外的用途,刑事警察局也沒有向指揮中心調取任何資訊。為了避免不必要的誤解,已請警政署通令全國警方,若通訊監察的簡訊內容有實聯制資訊,要主動排除使用。
NCC昨也說明,簡訊實聯制由指揮中心向五大電信業者取得資訊,各業者除提供給指揮中心外,並未把一九二二資料提供給其他單位。刑事局則是透過通訊保障及監察法來取得嫌犯的簡訊內容,是法官許可的合法調查行為,兩者是不同法規、不同目的所設置的各自獨立系統。
NCC指出,簡訊實聯制須遵循防疫目的、最小化收集、保留廿八天即刪除等原則,將督促電信業者受理用戶資料調取前,應遵守相關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