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傳未證實足跡 女子最高恐罰300萬
2021/05/17 05:30
〔記者湯世名/彰化報導〕彰化市某舞蹈教室無端成為確診者足跡,造成舞蹈教室學生、家長及鄰居恐慌,負責人彰化警分局報案,警方循線將散布消息的35歲顏姓女子通知到案,顏女坦承是在友人群組中看到,未經查證就轉貼臉書;警方依傳染病防治法函送,顏女面臨最高300萬元罰鍰。
該名舞蹈教室負責人向彰化警分局民族路派出所報案指出,前天突然有很多人來關切,詢問該舞蹈教室是否為確診者「案1237」8處足跡之一。但該確診者根本沒有來過舞蹈教室,顏姓女子轉貼不實謠言,害得舞蹈教室學生與家長甚至街坊鄰居陷入恐慌。
彰化警分局前晚將涉嫌散播不實訊息的顏姓女子通知到案,顏女坦承在友人群組看到相關訊息,沒查證就轉貼在自己臉書,知道非正確消息後,已於臉書張貼道歉聲明。
警方將顏女依「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14條、傳染病防治法第63條,散播疫情、傳染病之謠言或不實訊息,分別函請彰化地檢署偵辦及彰化縣衛生局裁罰。警方指出,顏女涉嫌散布不實訊息,恐將面臨最高300萬元罰鍰。
警方呼籲,國內正值疫情嚴峻期間,政府及相關單位正積極辦理防疫工作,提醒民眾不要轉傳未經證實的消息,以免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