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裝有寶寶圖示、字樣 就屬嬰幼兒食品
消基會去年抽驗市售兒童米餅,發現四件產品重金屬「鎘」超標。(資料照)
鎘米餅事件惹議 食藥署從嚴認定食品標準
〔記者吳亮儀/台北報導〕消基會抽驗市售兒童米餅發現四件產品重金屬「鎘」超標,但米餅當時被列為「一般食品」、非嬰幼兒食品,反而用成人的限量標準。食品藥物管理署在事件後決定從嚴認定,只要產品外包裝有「嬰幼兒圖示」、「嬰幼兒」字樣,就適用「嬰幼兒食品標準」。
成人和嬰幼兒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標準差距不小,以米製品的鎘限量標準來看,成人為0.4ppm,嬰幼兒為0.04ppm;黃麴毒素B1成人為2ppb,嬰幼兒為0.1ppb;重金屬砷成人為0.2ppm到0.35ppm,嬰幼兒為0.1ppm。
自嬰幼兒米餅被驗出重金屬鎘超標事件後,凸顯給嬰幼兒的零食食品衛生標準有漏洞,食藥署決定從嚴管理。食藥署科長廖家鼎說,只要外包裝圖示和字樣都很明顯是給嬰幼兒食用的,就會直接認定列為嬰幼兒食品或輔助食品。
常見的嬰幼兒食品包括奶粉、米精、麥精等,這些都得符合嬰幼兒食品規範。至於幾歲算是嬰幼兒?根據食藥署「食品中污染物質及毒素衛生標準」,嬰兒指的是足月生產到未滿十二個月者;幼兒為十二個月以上到三歲。因此只要足月到三歲的嬰幼兒都算同一項標準。
廖家鼎舉例,假設一件米餅產品標示說明明確指出「適用六個月以上嬰幼兒」等字樣,就會被列為嬰幼兒配方食品或輔助食品,食品殘留限量規定就得依照嬰幼兒的標準,不適用成人的「一般食品」標準。
殘留超標最高罰300萬
林口長庚醫院臨床毒物中心主任顏宗海指出,重金屬鎘、無機砷都是世界衛生組織公告的一級致癌物,長期接觸無機砷會傷害肝腎、周邊血管和皮膚病變,長期接觸鎘也會導致骨頭和腎臟受損,而黃麴毒素B1最毒,會影響肝功能、肝硬化甚至肝癌風險等。這些毒物對器官還在發育的嬰幼兒傷害更大。
廖家鼎說,若嬰幼兒食品被檢驗出殘留不合格,依食安法規定,若限期沒有改善,可處三萬元到三百萬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