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退場條例無誘因 私校:恐面臨釋憲
歷年私校轉型退場與近況
學者建議:私私併或公私合作
〔記者吳柏軒、林曉雲/台北報導〕行政院新版私校退場條例草案送入立法院,但其中並無退場誘因,教育部堅持私校校產須歸公。有私校校長預言,可能面臨「大法官釋憲」,將來私校退場爭議恐多,勢必成為法律戰。
逾10私校生存危機 退場機制仍卡在立院
少子女化下學生人數逐年遞減,大專校院預計117學年新生人數將面臨15.7萬人的最低谷底,衝擊私校經營,相關退場機制卻仍在立法院卡關。
私校盼有尊嚴、有誘因退場,教育團體及教育部則堅持私校捐資興學具公共性,校產須歸公,條例仍待立院下會期審議,但至今已逾10所大專私校先後面臨生存危機,擴及高中更有40校列預警。
國內私校首例退場案是79年的國際商業專科學校,該校師生因不滿董事會干涉校務,發動多起罷教罷課行動;曾任技職司長、南華大學校長林聰明回憶,當年是董事會無預警關閉大門,踩到私校法紅線,才有辦法處理。他建議,未來私校退場須提供誘因,讓其願意自我了斷,才可快速處理,否則訴訟拖延恐傷害社會。
私立教育事業協會理事長、中國科大校長唐彥博說,現行辦法讓永達案等官司打很久,只要判例一出,未來相關訴訟應有依據而不致拖太久。新版退場條例將私校校產充公,其他財團法人也獲政府補助,但退場不會被政府徵收,未來恐有私校將針對此問題聲請大法官釋憲來爭取權益。
校產歸公爭議大 教部:私校本就捐資興學
前大葉大學校長、中興大學特聘教授武東星說,私校董事會為確保權益,會在原有法令規範下提出各種轉型方案,最後仍需訴諸法院判決 ,這一切都得等到私校退場條例在立法院通過後才有機會解決 。他建議,面臨經營壓力的私校,應進行「私私併」或「公私合作 」,董事會或可得到較有自主性的決定權。
教育部技職司長楊玉惠強調,私校本來就是「捐資興學」,不是投資興學,捐錢後不能說後來沒錢再把捐款要回,且創校有稅捐優惠,歷年也有獎補助款挹注,因永達案拖延等教訓,未來新版私校轉型退場條例規定,私校停招1年後將停辦,停辦2個月後可聲請解散清算,不再給3年轉型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