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檔案》預防性不作為訴訟
2020/11/03 05:30
「預防性不作為訴訟」是指針對行政機關將做成的行政處分或行使公權力,實際會對人民權利義務造成影響時,但人民又無其他手段可阻止,便可提起預防性訴訟,要求行政機關停止行政處分或行使公權力。
民眾就政府將換發新版數位身分證一事集體提出預防性訴訟,一審北高行負責審理、二審則由最高行政法院審理,若二審判民眾敗訴確定,代表內政部將可發行數位身分證,反之,則內政部不得發行新版身分證。
近年較知名案例包括紅十字會專法二○一六年將遭廢止,紅十字會曾提起訴訟;另有知名保險公司南山人壽,為避免勞動部命其為業務員提繳勞工退休金並科處罰鍰,也曾提起預防性訴訟。(資料來源:律師江榮祥,整理:記者溫于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