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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表演中心預定地 立委促中央速開發

位於新板特區的新北表演中心案延宕多年,預定地目前做停車場使用。(記者賴筱桐攝)

位於新板特區的新北表演中心案延宕多年,預定地目前做停車場使用。(記者賴筱桐攝)

2020/10/29 05:30

〔記者賴筱桐/新北報導〕位於新北市新板特區、板橋車站旁的新北表演中心預定地(特專三用地),多年來因為中央與地方對於如何開發沒有共識,導致約1萬坪、市值近300億元的精華區土地低度利用做為停車場,成為全台「地段最貴的停車場」;立法委員張宏陸昨天質詢文化部長李永得,要求文化部依據國家級建設、地標型建物及多功能複合使用的3項原則儘速開發,並保留汽、機車的停車空間,李永得允諾會考量在地需求。

文化部允諾 考量在地需求

對此,市府文化局表示,新北表演中心開發案由中央的文化部主政,先前規劃設置台灣音樂中心、多廳院式的音樂劇商業劇場與專業音樂廳等,以及兒童文化科技館與附屬事業及設施(商場或關聯產業空間),行政院國家發展委員會今年3月23日召開審議會,後續仍待行政院拍板定案。

張宏陸在立法院質詢說,這塊精華地早在2004年就提案開發,但16年來「只聞樓梯響」,連影子都沒有 ,當年的台北縣長蘇貞昌如今擔任行政院長,是全案開發最好契機,他要求文化部主導,因為中央的「手骨卡粗」,不論是經費或規劃能力,都應由中央統籌,儘速推動國家級建設,打造板橋的新地標。

張宏陸盼朝多功能複合性使用

他說,用地規劃應朝向多功能的複合性使用,未來不論建物要做科技、藝文或娛樂用途,都必須保留當地迫切需求的停車空間。李永得回應說,特專三用地開發案是板橋人長久的期待,允諾將在地需求納入考量。

新北表演中心案一波多折,3.3公頃土地原本擬興建大台北新劇院,2004年行政院核定後,歷經招商失敗、BOT商業設施比例過高、計畫更名等爭議而卡關多年,2016年初,文化部同意委託新北市政府代辦新北表演中心BOT招商及興建營運管理,未料中央執政權輪替後,文化部改口BOT財務不可行,此案再度喊卡,市長侯友宜主張興建影音科技創新基地,打造室內兒童樂園,讓小朋友體驗AR、VR的樂趣,在2018年的市長選舉,侯友宜與民進黨對手蘇貞昌也曾為了特專三的開發用途針鋒相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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