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10年未調 竹市體育場館收費喊漲
2020/07/22 05:30
〔記者洪美秀/竹市報導〕新竹市府教育處向市議會臨時會提出新竹市體育場所使用管理自治條例修正案,由於市轄體育場館收費標準已近10年未調整,多次被審計室要求改善,於是提出修正版,其中體育館籃球場、羽球館收費約調漲2倍,只要市議會明後天臨時會通過,即可公告實施。
但部分市議員認為,體育場館收費調高後,可能影響部分體育會單項委員會的公益使用,部分單項委員會認為不應調漲太多,否則將影響民眾運動意願。
市府教育處體健科表示,體育館各場館已多年未調整收費標準,市府卻要花大筆經費維護管理,多次被審計室要求改善,加上曾出借做旅遊展、家具展等展覽使用,場地損害及維修費高,市府依據鄰近縣市收費標準調整,符合使用者付費原則;至於公益比賽使用也會給予優惠,同時取消羽球證制度,增加身心障礙者必要陪伴者的票價優待措施。
其中體育館籃球場體育活動原場地使用費每天2萬1千元,調整為平日4萬2千元、假日5萬4千元;非體育活動原本場地使用費3萬3千元,調整為平日8萬4千元、假日10萬8千元。
羽球館體育活動原場地使用費每天7千元,調整為平日1萬4千元、假日1萬8千元;非體育活動原本場地使用費2萬1千元,調整為平日4萬2千元、假日5萬4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