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胖達人摻香精判賠538萬 小S免賠

「胖達人」連鎖麵包店七年前爆發添加人工香精,台北地院昨宣判須賠償897位消費者各6000元,共538萬2000元。(資料照)

「胖達人」連鎖麵包店七年前爆發添加人工香精,台北地院昨宣判須賠償897位消費者各6000元,共538萬2000元。(資料照)

2020/05/29 05:30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七年前食安風暴期間,標榜純天然的生技達人公司旗下「胖達人」連鎖麵包店,爆發添加人工香精,消基會代理逾千位消費者提出團體訴訟,求償二五六六萬餘元;台北地院昨判生技達人公司與前後任董事長莊鴻銘、徐洵平,應各自或連帶賠償八九七位消費者各六千元,共五三八萬二千元;被列求償對象的藝人小S徐熙娣被認定未達「薦證」的廣告效果,逃過一劫獲判免賠。可上訴。

北院認定,胖達人麵包廣告不實,消費者應有免於恐懼、安心食用的權利,若食用後還要擔心健康受損,又因食物已消化完畢而無法回復食用前的原狀,反而更加重精神不安與嫌惡感受,對消費者人格權造成重大損害,應賠償。

小S未達薦證賠償要件

法官認定,小S雖有出席胖達人分店的開幕活動並發表意見,但生技達人並未將她的言論用於廣告傳播,消基會也未能證明她有對現場以外的民眾產生薦證的廣告效果,不符應賠償要件。

897消費者各獲賠6000元

法官認定每位消費者應獲償二千元與兩倍懲罰性違約金,共六千元,並依經營權的三個時間階段,莊鴻銘獨資經營時期應獨賠卅二人共十九萬二千元;二○一二年四月生技達人公司成立後,應與莊男連帶賠償七百九十人共四七四萬元;隔年八月接手經營的徐洵平,應與公司連帶賠償七十五人共四十五萬元。

刑事方面,小S的丈夫許雅鈞等人被依內線交易罪嫌起訴,已於二○一八年定讞,許雅鈞確定無罪,公公許慶祥判刑一年十月、緩刑四年,徐洵平、姜麗芬夫婦各判刑一年八月、一年六月,緩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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