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計瑕疵 追究普悠瑪事故責任/台鐵向日商提告求償6.11億
2019/11/01 05:30
〔記者鄭瑋奇/台北報導〕台鐵普悠瑪新馬事故造成十八人死亡、兩百八十八人受傷,事發至今已逾一年。台鐵局昨日委託中桂法律事務所,具狀向普悠瑪號列車供應立約商住友商事株式會社以及應負連帶責任的台灣住友商事公司,提告求償新台幣六億一千一百萬餘元,後續還會依與罹難者家屬及受傷旅客協商賠償情形持續求償。
後續依傷亡旅客 協商情形再求償
台鐵局機務處長宋鴻康表示,台鐵針對旅客人員傷亡賠償損失、台鐵車輛及路線設備損失求償,求償主要理由是主風泵整體性設計不良,及車輛製造商日車公司曾坦承列車自動防護系統(ATP)隔離開關遠端監視系統未連線等疏失。
台鐵局先前委請台灣世曦工程顧問公司,針對列車機組件缺失,及故障與事故發生關聯性、原因做成技術分析報告。報告指出,事故列車有主風泵設計不良、ATP遠端監視系統未連線等缺失,與事故發生具關聯性。
台鐵後續調查也發現,普悠瑪號首航前,得標商日本住友商社和日車委託獨立第三方單位驗證英國勞氏IV&V失職,維修手冊很多用詞不同,像是主風泵、風泵,中空絲膜除濕器、中間冷卻器,濾清器、濾網等,在不同地方就會出現不同名詞,導致維修、保養,甚至搶修時,每個人對手冊解讀不同。譬如事故發生前,司機員、檢查員對話講到空氣壓縮機、主風泵,傳來傳去甚至變成冷氣機。
其他缺失還包括有些日常該維修項目,沒有列入保養手冊中,反而變成故障時教導如何處理等;未製作驗收項目表,供台鐵人員檢驗,像ATP遠端監控系統是否與台鐵行車調度中心的無線電話系統連線,就沒有特別去檢查。
台鐵今年九月成立特檢專案小組,調查發現,該型列車尚有多項缺失待根本有效改善,持續依合約要求日商住友及台灣住友進行改善,並保留求償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