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關閉此視窗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露營區多非法 投縣府擬定自治條例

    2019/10/22 05:30

    〔記者張協昇/南投報導〕南投縣列管露營區三四四家,但合法只有四家,南投縣長林明溱廿一日在縣務會議指示觀光處擬定南投縣露營產業管理自治條例,輔導業者申請合法經營,並促中央早日訂定專法,讓地方政府有所依循。

    林明溱表示,南投山林景色優美,但許多偏僻山區無旅館、民宿,露營已成現代都市人接近大自然最好及花錢最少的休閒度假方式,但礙於現行法令規定,業者無所適從,南投縣將訂定露營區產業管理自治條例,做為管理露營區依據。

    林明溱強調,縣府研擬的露營區產業管理自治條例,將在相關法令許可下放寬申請條件,只要不砍樹、只做臨時性的簡易設施、作好水土保持與完善的安全設施,就可以核准業者申設。

    縣府觀光處長王源鍾表示,目前非法露營區大都違反「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及「水土保持法」等法令,中央也正在研議是否鬆綁相關規定,讓更多露營區能合法化,縣府將匯整業者意見,提供中央做為鬆綁法令參考,一旦將來中央鬆綁法令,縣府訂定自治條例有所依循,對業者才有實質幫助,否則將牴觸中央法令。 副縣長陳正昇表示,未來會透過立委發聲,希望中央儘快訂定母法,做好露營觀光產業的管理,呼應業者及民眾的需求。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圖
    生活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