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煙禁入校園 北市首訂行政命令
台北市政府昨召開跨局處會議,決議訂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禁用電子煙實施要點」,以行政命令禁止學生攜帶、使用電子煙,最快明年第一學期開始實施。(資料照,記者方賓照攝) 〈tag_a〉☆自由電子報關心您,吸菸有害健康☆〈/tag_a〉
〔記者沈佩瑤、蔡思培、方志賢、蘇孟娟、吳亮儀、劉婉君/綜合報導〕「菸害防制法」尚未立法規範電子煙,台北市政府昨召開跨局處會議,決議訂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禁用電子煙實施要點」,以行政命令禁止學生攜帶、使用電子煙,最快明年第一學期開始實施,更研議一年內訂定自治條例,規範民眾吸食電子煙。
衛福部目前對電子煙的管理分兩部分:含尼古丁的產品納入藥品管理;不含尼古丁但外形類似菸品,以菸害防制法處理。未來則打算一律視同菸品取締。
國健署菸害防制組組長羅素英昨天表示,只要地方政府和議會有共識決定,行政命令就算有法令依據。
北市教育局主秘陳素慧說明,這兩年校園電子煙有增加趨勢,去年高中職抓到六十二件,今年到八月已有一百三十多件,甚至有學生把煙帶到學校分享。市府制定要點後,各校即可依此行政命令於校規或自訂規範禁煙。教職員生是否禁帶或禁吸,則須再研議。
北市已有部分學校自訂校規禁電子煙。大安高工校長楊益強表示,若學生在校外被發現攜帶或吸電子煙將記大過,校內第一次就記小過,且會送醫院戒菸班,所幸開學至今沒有同學犯規。
台中、高雄打算跟進
台南市、台中市、高雄市目前則均以校規將電子煙擋在校園外。高雄市主管單位衛生局社區心理衛生中心主任蘇淑芳說,目前高市學校是用校規沒收或通知父母來處理。在還未修法前,透過行政命令禁止學生使用電子煙是趨勢,會朝這方面來努力。
台中市教育局指出,已行文各級學校將電子煙視同一般香菸,宣導菸害防制,若發現有學生在校園接觸電子煙,須接受菸害防制相關課程輔導。市府正研擬「台中市電子煙危害防制自治條例」,將高中以下校園列入不得使用範圍。
台南市教育局長鄭新輝表示,在去年的校長會議,已要求各校將電子煙納入校規管制,學生、教職員工均禁止在校園內攜帶及吸食電子煙,並納入成績考核辦法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