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一條路走/ 「Uber條款」開罰擬延後
Uber代僱駕駛昨赴交通部抗議。(記者鄭瑋奇攝)
原定10月6日起執法取締
〔記者鄭瑋奇/台北報導〕Uber現行與租賃車合作模式原定十月六日起執法取締,Uber代僱駕駛昨赴交通部抗議,指計程車執業登記證考試、車貸平轉、靠行、計程車牌照問題都還沒解決,要求在駕駛生計獲充分保障前,交通部不得開罰。交通部長林佳龍表示,交通部會研擬緩衝措施,讓有心要將人車合法的業者有路可走。
代僱駕駛請命 交部研擬緩衝
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一○三之一條今年六月六日公告修正後,原定有四個月緩衝期間讓業者轉型,交通部於近日修正開放多元計程車彈性費率、免裝計程車計費表、可採用APP事前預估車資做為實收車資等,讓Uber可轉入多元化計程車。
代僱駕駛自救會發言人李威爾表示,自救會提出三項訴求,要求林佳龍接見駕駛,了解無法順利轉多元的原因並協助解決;交通部主管官員要主動了解問題,以公權力要求相關單位及業者協助;駕駛生計獲保障前不得開罰,應延緩執行運管規則第一○三之一條,給代僱駕駛一條生路。
林佳龍表示,Uber納管方向各方都支持,感謝計程車業者跟Uber業者都願意配合交通部新政策,達到人合法、車合法;實務面上,交通部也協助駕駛轉型,經過考試取得計程車執業登記證,車貸要能無縫轉移等。這兩部分都已開始實施,每週約有千人報考計程車執登。
林佳龍說,交通部會有緩衝的配套措施,政策方向沒有改變,只是在配套措施上面需有緩衝彈性,讓想要合法業者有路可走。
台灣計程車產業發展聯盟則建議,交通部可協調監理單位加開考試場次,甚至可協調民間的計程車公、工、協會協助共同辦理,協助Uber司機合法轉業,而非棄守法令;交通部若違法失信,計程車將上街抗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