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榮罷工危機 10日勞資協商會前會
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昨天正式取得合法罷工權,但並未明確表態罷工時機。(記者蕭玗欣攝)
空服員工會昨取得罷工權 學者促訂預告期保障第三方
〔記者蕭玗欣、高嘉和、鄭瑋奇/綜合報導〕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取得合法罷工權。勞動部昨表示,政府希望協助雙方解決爭議、達成共識,將在十日邀集勞資雙方召開協商會前會凝聚共識,雙方也都允諾出席。學者則直指,勞動部應修法增訂罷工預告期,保障不特定第三方的權益,讓勞資爭議回歸勞資雙方面對,才是較合宜的作法。
勞動部邀約 長榮︰協調中未確定出席
勞動部昨呼籲,罷工絕對非目的,只是勞方促使資方進行協商的手段之一,勞資雙方各退一步的尋求最大公約數,才能解決爭議。
勞動部次長林明裕說,勞動部已確定在十日召開會前會邀集勞資雙方凝聚共識,若磋商後確定有共識,將再正式召開協商會議;會前會召開地點、時間,不會對外公開,以免勞資雙方思緒受外界干擾。
長榮航空則表示,公司仍願意與工會協商,但因正籌備二十四日股東會業務,前日已發函給桃空職工,建議可於六月二十五日起擇日協商。對勞動部十日邀集勞資雙方召開協商會前會,內部尚在協調中,並未允諾一定出席。
開南大學空運管理學系副教授盧衍良表示,對旅客而言,若算上訂票作業、時差和調整行程時間,合理的罷工預告期應要有十到十四天,國外預告概念也是如此。
盧衍良認為,工會從協商到投票的行為,對社會大眾是「警告」不是「預告」,以犧牲民眾便利性當成手段。過去勞動部認為罷工形成困難,加上航空非寡佔事業,因此無須罷工預告,但從兩次罷工造成數以萬計無辜民眾受害的結果顯示,勞動部邏輯並未苦民所苦。
但有關增訂罷工預告期,勞動部重申,取得罷工權的過程和要件相當嚴謹,得經過不同階段,調解不成立也要走一到兩個月,罷工投票也要有三到五天、甚至更長時間,這些過程都已經廣知社會大眾,有達到預告效果,不建議在勞資爭議處理法中增訂罷工預告期。
交通部指出,跟長榮航空交涉過程中,發現長榮有評估發生罷工後,公司做好最壞打算,包括縮小營運規模甚至清理航線,不惜一戰,所以這次勞資協商格外困難,也碰了許多軟釘子。
交部設應變小組 要求馬祖航線不能停
交通部次長王國材表示,現已成立應變小組,只要工會宣布罷工,相關人員馬上進駐應變中心。民航局分析長榮運能,初估暑假期間長榮國際線運量佔二十四%,每天國際線運能約三萬七千人次、國內一萬三千人次。
王國材說,雖然請中華航空做好罷工後增班準備,但真的發生罷工,還是很難讓所有旅客在當天就完成簽轉,不過相信會比華航罷工時情況好很多。另外,已要求國內馬祖等無可替代航線,長榮集團一定不能停。
長榮空服員擬罷工之主要勞資歧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