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5/01 06:00
光華巴士司機李進隆2013年因長時間超時工作過勞,凌晨開末班車回總站竟暈倒,診斷為急性腦中風等重症,目前已無工作能力,且需專人24小時看護照顧。李男家屬以勞保局已認定為職業病,對光華巴士求償。高等法院查出李曾連續工作19天,且發病前6個月,每月超時工作61至83小時不等,認定屬長期工作過重,光華公司違反勞基法、民法規定僱用人對受僱人的保護義務,昨判應賠償820多萬元。全案可上訴。
(記者楊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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