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車符出廠時排放標準 不強制淘汰
2019/03/29 06:00
蘇揆定調 擴大補助鼓勵更新 達到空污減量
〔記者李欣芳/台北報導〕政府為防制空污,曾推動十年以上的老車加嚴污染排放標準,引發消滅老車的民怨。 行政院長蘇貞昌昨表示,過去為改善大型車排放污染而訂定淘汰年限,現在只要車輛符合出廠時排放標準,就可正常使用,不再強制淘汰,對無法符合排放標準的車輛,約有兩萬輛,也會提高汰舊換新補助額度。
無法符標準的老車 提高汰舊補助額度
蘇揆說,政府用更體恤人民的作法,擴大補助範圍或加碼補助,提供信貸、利息補貼,再加上降低貨物稅,減輕人民負擔,鼓勵更新,達到空污減量的終極目標。
環保署昨在行政院院會報告,說明政府對車輛的管制,是以改善污染排放為目標,車輛符合出廠時的排放標準,就可正常使用,並無強制淘汰車輛的規定。政府也已經針對大型柴油車研擬多項精進方案,包含補助車輛汰舊換車、車輛調修或加裝污染防制設備、減徵新車貨物稅及零組件免關稅、展延五期車生產、製造及進口期限兩年等方案,希望與車主合作改善大型柴油車污染。
8萬輛大型柴油車 半數可符排放標準
環保署表示,原估計八萬輛大型柴油車中,約有半數因柴油品質提升及維護保養良好,已可符合四期排放標準,另有約二萬輛透過調修燃油控制系統或加裝污染防制設備,也可符合標準。
蘇揆說,近年來在中央、地方政府及國人共同努力下,紅害天數已逐年下降,但好還要更好,也請各部會謹記,各項政策擬定時,須有更周延的規劃與配套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