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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部重懲罕例!二林工商校長涉貪 記過調職送監院

二林工商校長鄭玉珠。(本報記者翻攝)

二林工商校長鄭玉珠。(本報記者翻攝)

2019/03/05 06:00

〔記者林曉雲/台北報導〕教育部昨晚召開「國立高級中等學校校長成績考核小組會議」,以彰化縣國立二林工商校長鄭玉珠涉貪事證明確,決議記大過、調離校長現職及移送監察院查處。這是繼發生集體性侵案的南部某國立特教學校校長遭記過調職後,再有國立高中職校長遭重懲的罕例。

國教署署長彭富源證實,考核小組根據相關事證,並請鄭校長到會說明,做出三項決議;除了記大過,並依高級中等教育法規定,將鄭調離二林工商校長一職,改任他校其他職務,且移送監察院審查。

檢方調查,二林每月編列校長公共事務費八千元,去年十一月間,鄭玉珠在百貨公司購入兩台空氣清淨機三萬四千元,放置在友人及自己辦公室使用,卻以購買吹風機送給貴賓向學校申報核銷,經辦人員受到壓力而核銷。鄭竟辯稱,友人健康無虞,才能讓她無後顧之憂推動校務。

檢方也調查,去年六月和九月,鄭兩度搭老師便車出差,卻申報交通費。另有檢舉指鄭修繕校長宿舍,要求包商私下改用不符設計的高檔衛浴建材,並購買兩個價值近五千元枕頭,及一套一萬多元咖啡杯。彰化地方法院日前諭令鄭玉珠二十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

考核小組也審酌教育部收到校內檢舉,指二林工商進修部一名學生兩次補考未過,依規定應要留級,鄭玉珠竟跳過導師,讓這名學生違規補考第三次;導師事後提告鄭校長等人涉犯公務員偽造文書罪。檢察官以鄭玉珠等人非法定公務員而不予起訴,但未能平息校內老師眾怒。

鄭玉珠已請假到三月十五日。彭富源表示,教育部尊重小組決議,而二林工商已依規定安排教務主任代理校長,以確保校務運作正常,維護師生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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