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違法兼職16年所得1800萬 監委:管中閔違失重大/知法犯法!嚴重損害公務紀律、敗壞官箴

監察委員王幼玲(右)、蔡崇義(左)昨日舉行記者會,針對前國發會主委管中閔擔任公職及教職期間違法兼職案做調查報告說明。 (記者方賓照攝)

監察委員王幼玲(右)、蔡崇義(左)昨日舉行記者會,針對前國發會主委管中閔擔任公職及教職期間違法兼職案做調查報告說明。 (記者方賓照攝)

2019/02/15 06:00

〔記者謝君臨、吳柏軒/綜合報導〕監察院昨針對台大校長管中閔違法兼職案召開記者會,公布管二○○二年至一七年間,未依規定申報的兼職所得,總計高達約一千八百萬元;由於管於兼任中山大學合聘教授及國泰金控首席經濟顧問的首年均有報准,負責調查此案的監委認為,管難謂對法規不知情,「知法犯法,違失情節核屬重大」。

教部將建立規範 避免各校處分寬嚴不一

教育部人事處昨表示,管涉及不同任職的違規情事,須再由各任職機關、學校等審認,將持續關注處置。教育部已要求各大學落實依法管理教授兼職,未來更研議建立違規兼職所得及違規兼職後果納入教師聘約等規範,避免各校處分標準寬嚴不一問題。

監察院調查報告提到,管中閔於二○○七年六月曾申請赴中國西安交通大學講學,邀請函註明「有關落地的食宿費用由我校負擔」,但依中研院函覆資料,管仍申請支領訪問該校三日生活費共三五七美元;有無重複領取,移請中研院釐清並依法處置。

此外,管於台大任教期間,曾於政大、中央、勇源基金會、壹傳媒、暨大、台經院、兩岸企業家峰會等單位兼職,均未向台大報准;另,管於二○○九年十月至一二年一月、二○一五年十月至一七年十二月間,於國泰金控兼職首席經濟顧問,平均年領一五○萬元報酬,僅於第一年曾向台大報准。

另,管於中研院任職期間,另於政大、中央兼任講座教授,也曾赴勇源基金會兼職並領取報酬,均未經中研院許可,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等規定。

最後,管於二○一二年二月至二○一五年二月間,身為國家高階政務官,卻以匿名方式「常態性」為《壹週刊》撰寫社論,年領約六十五萬元兼職報酬,嚴重損害公務紀律及敗壞官箴。

台大校方表示,管中閔去年七月底之前,已經辭卸台灣大哥大獨立董事職務,無兼職情事;去年第三次教評會也決議,教師兼任營利事業機構職務,於本校發文同意後始生效力,日後不致發生追溯兼職情事,目前也研修本校專任教師任職或兼職營利事業機構或團體收取學術回饋金及分配辦法,以確立法治,待收到監察院函文後,再依行政程序辦理。

賀德芬痛批台大包庇 公懲會不能輕放

台大名譽教授賀德芬痛批,看到管中閔明目張膽上任,面對監察院調查,至今仍舊躲起來、不辯解,校方也包庇此人,導致台大整體聲譽下滑,如今政府應介入,依法送辦。

賀德芬點出,管中閔過往違法兼職的行為,如赴中交流有落地招待,卻回國申請差旅費,就叫詐欺、侵占,兼職未申請、隱匿資訊參與校長遴選等,也涉及偽造文書等罪,亦違反中研院、台大等兼職規範,未來公懲會應用台大校長高度審視,不可把管當作小公務員而輕放。

台大學生會要求管校長出面回應問題

台大學生會長吳奕柔表示,過去管中閔是校長遴選候選人,因此台大在討論教授兼職案上,多被混淆,如今管中閔已上任,其違規兼職的事件更該獨立看待,管中閔不應該逃避、迴避,身為台灣最高學府校長,要正面回應所有問題。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生活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