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定非值班醫師接生 長庚將收費
林口長庚紀念醫院副院長賴瓊慧說,醫院十九日起將向產婦收取「非值班時間醫師出勤費用」。(記者周敏鴻攝)
為醫師爭取權益 林口長庚19日起收出勤費
〔記者周敏鴻、吳亮儀/綜合報導〕林口長庚紀念醫院將從十九日起收取產科「非值班時間醫師出勤費用」,產婦若指定非值班醫師接生,將額外增加三千到六千元費用。醫院副院長賴瓊慧說,目的是鼓勵產婦同意由值班醫師接生,若產婦堅持指定醫師,就要為產科醫師們爭取非值班時間出勤的權益。
產婦若指定醫師 將增3千到6千元費用
衛福部官員表示,只要收費名稱不叫「指定醫師費用」、且收費價格有核報當地衛生局,「非值班時間醫師出勤費」是可以合法收取的。
收取非值班時間醫師出勤費 需符3項規定
衛福部醫事司長石崇良說,民眾掛號時基本上就已經指定醫師,醫院不能再收取「指定醫師費用」,若要收取非值班時間醫師出勤費也有明確規定。第一為限制在夜間、假日,且是醫師的非值班時間;第二為基於醫病關係需要,且醫師一定要同意;第三,收取的費用不能做為醫院行政費用,需直接補貼給醫師本人。
林口長庚紀念醫院的產婦如要指定「非值班時間」的醫師接生,若接生的時間為小夜班,包括週一到週五下午五點到凌晨零點、週六中午十二點到凌晨零點、週日與國定假日的上午八點到凌晨零點,被指定醫師可收取三千元非值班時間醫師出勤費;若接生時間為大夜班,即每天凌晨零點到上午八點,收取六千元非值班時間醫師出勤費。
賴瓊慧說,許多產婦因接受特定醫師產檢後,與醫師建立長期關係,堅持要由產檢醫師接生,會增加醫師額外工作負擔,產科醫師若需每天廿四小時待命,就應有合理補償,此規定也希望能改變現狀,鼓勵產婦同意由值班醫師負責接生。
醫改會︰加收費用 恐無助緩解醫師超時過勞
醫療改革基金會則認為,醫院加收非值班時間醫師出勤費,恐無助緩解醫師超時過勞問題,重要的應是強化非上班時間的輪值人力數量與素質,做好產婦妊娠期間的全程照護(total care)等,增進病人對醫院整體團隊的信任,才能真正解決問題。
婦產科醫學會秘書長黃閔照說,產科有較特別的醫病關係,有些孕婦從產檢時就由熟悉的主治醫師看診,自然會希望生產時由同一名醫師協助。目前台大醫院、北榮等醫院沒聽說要收取這個費用,但也有多家醫院收取,例如台北慈濟醫院、禾馨婦產科等。
卅三歲的吳小姐預產期為明年二月,她認為,懷孕期間許多檢查都由同一位主治醫師看診,熟悉自己的狀況,且大大小小的費用都花了,不差生產時這幾千元。
林口長庚紀念醫院公告十九日起將向產婦收取「非值班時間醫師出勤費用」。(取自網站)
禁止醫院收取費用項目、收費標準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