漏油案懲處 中油兩副總一大過一小過
中油湖西油庫傳出長期漏油隱匿不報,引發外界抨擊。(資料照,澎湖縣環保局提供)
〔記者黃佩君/台北報導〕中油澎湖馬公湖西油槽出現漏油瞞一年,經濟部昨核定懲處層級;公布時任油銷執行長的副總黃仁弘記一大過、督導副總畢淑蒨記一小過、代理油銷執行長詹培得一大過一小過、嘉義營業處長記兩小過、洪姓副處長記大過,馬公行銷中心曹姓經理、楊姓管理師,均原已記一大過,皆再追加兩小過。
中油表示,調查後主因為現場員工誤判漏油原因,導致擴大漏油。中油之前表示漏油六萬三千公升,調查實際漏油六萬八四○○公升,期間去年六月廿六日到七月三日共八天;事發後,庫區未如實速報,且油料帳登載不實,庫區負責主管及各層級督導主管責無旁貸而做出懲處。
中油昨也提交檢討報告,強調將從制度面、操作面、技術面以短、中、長期擬定改善方案。針對污染防治方案,中油昨亦發函澎湖縣環保局,預計四到六週內完成湖西庫區初步污染控制措施及整治系統;後續配合環保機關公告列管作業,將提送地下水污染控制計畫,儘速完成該場址之污染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