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舊大客車 國道限速90公里
未來老舊大客車國道和快速道路將限速。圖中車輛與新聞事件無關。(資料照)
〔記者鄭瑋奇/台北報導〕近年發生多起重大遊覽車事故,引起社會各界對大客車安全管理重視,交通部陸續修正相關法規,除強制大客車安裝GPS、較遠行程須安排接替駕駛外,昨日再度預告修正相關法規,限制民國八十八年六月三十日前出廠的大客車,行駛高、快速公路時速不得超過九十公里。
交通部表示,民國八十七年正式實施車輛型式認證,在此之前的車輛,都未通過傾斜穩定度及大客車車身結構強度等安全檢測,顧及民眾乘車安全,這些車輛若未經過底盤、車身檢修,將限制其行駛有危險路段。
遊覽車因無特定行駛路線,依據旅客行程不同,時常要上山下海到處跑,但目前除定檢之外,沒有任何退場機制。
交通部表示,修法完成後,國內遊覽車客運業,須於遊覽車出廠年份屆滿十五年的前一年內,辦理車輛安全查驗後,向公路主管機關申請使用營運登記,修法前出廠年份已屆滿十五年以上,應於一年內辦理安全查驗,才能繼續做為遊覽車使用,否則只能在固定區域,做短程接送的交通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