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生批管 拿大學自治當遮羞布/「蔡董選管董」造成遴選不公 還反批教部干涉
大學校長遴選爭議舉例
〔記者林曉雲、蕭玗欣/台北報導〕台大校長遴選不公平爭議,被扭曲成大學自治遭到侵害,台大許姓學生直指,「蔡董投管董」爭議讓台大校長遴選不公正,除了重新選校長,沒有其他方式可以補正,管中閔未對此爭議說明,台大也未正視遴選程序中資訊揭露不全造成遴選不公、導致爭議四起的失職,反批評教育部干涉大學自治,無疑是將大學自治的大帽子當成無法處理校內爭議的「遮羞布」。
高姿態神隱 找特定媒體放話
台大許姓學生表示,管中閔是台灣大獨董,如果認為獨立董事可獨立行使職權,完全是偏離台灣的現實狀況,實際上請來做門神和酬庸的例子屢屢可見,身為台大學生,怎麼有理由相信管中閔是舉世無雙、可以獨立行事的獨董?蔡明興任校長遴選委員,不僅可以積極說服其他委員支持管中閔,甚至可以提醒管中閔準備符合其他遴選委員所期望的資料,這些都會造成遴選的不公正。
許姓學生表示,管中閔事發至今都以高姿態無視爭議而未做出說明,被教育部退案後,也只對特定媒體說他要說的話,自認悲壯哽咽,高分貝批評教育部干預高教,無疑是將大學自主當成自身爭議的遮羞布。
台大學生、台大校長遴選推薦投票監票代表王羿方也表示,校長遴選確有可議之處,包含校務會議代表在推薦投票前,從未見過候選人履歷,在通知投票信件裡面僅有「候選人治校理念說明會」影片與簡報,遑論還有應揭露而未揭露的經歷。
校長遴選仍需接受教部監督
台大邱姓研究生則表示,台大遴選校長,教育部如只能毫無異議的聘任,台大或各大學豈非全無監督機制?教育部尊重台大自治,所以要台大遴委會重新處理。台大經費來自於政府,國立大學由教育部主管,代表是「有限的」大學自治,不然大學就推動大學法人化,連帶鬆綁學費管制,大學自己去面對學生及社會爭議?一切均環環相扣。
台大教授陳東昇指出,教育部希望台大遴選委員會和校務會議釐清爭議,台大如果真的重視大學自治,就應負起責任、釐清爭議,履行社會課責,但校務會議選擇擱置,遴委會只稱無從判斷是否對選舉有影響,為確保程序正義,行政部門才不得不介入,這種結果令人很遺憾。
管案關鍵在遴選過程有無違法
政大法律學系教授林佳和也強調,大學自治的核心價值在於教學與研究不受干預,校長遴選則屬於組織事項,雖然大學法賦予大學自己選校長的權利,但不代表大學怎麼選,教育部都只能接受且無條件聘任。管案的關鍵不在於大學自治,而是遴選過程到底有沒有違法。
林佳和也表示,管中閔與蔡明興兩人確實存在利益關係,但遴選過程中毫無揭露,無論當事人覺得資訊是否重要,都應公開透明,才能讓遴委各階投票做出正確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