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婚宴餐廳 查獲大量保育動物屠體
〔記者吳欣恬、沈佩瑤/台北報導〕林務局上月獲報,台北市知名婚宴餐廳「彩蝶宴」疑似使用保育類野生動物為食材宴客,經蒐證取得搜索票後,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刑事警察大隊與台北市動物保護處昨天前往現場查緝,當場於餐廳冰庫中查獲大量保育類野生動物屠體,包括小山羌三隻、大山羌兩隻、已遭肢解的台灣野山羊頭、腳各一個、山羌頭兩個。全案依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刑事案件移送地檢署偵辦。
彩蝶宴︰員工擅自使用冰庫 與公司無關
彩蝶宴業者昨晚十點左右發出聲明,指保育類動物殘屍為員工擅自使用公司冰庫,與餐廳無關,日後必會加強員工管理,避免同類事件再次發生,並就此事造成的不良影響,對社會大眾致上最深的歉意。
林務局說明,去年十二月接獲通報指「彩蝶宴」餐廳疑似烹煮穿山甲宴客,並提供餐廳去年三月間晚宴菜單,菜單標明有紅燒山羌肉及三杯穿山甲等菜色。因屬刑事案件,保七刑大與動保處人員當天晚間十一點趕辦完成筆錄簽認作業後,隔天一早立即前往台北地檢署申請搜索票,但法官認為所提供的宴客菜單時間過於久遠,未同意搜索。
為補強相關事證,保七刑大與動保處會同林務局再度約談檢舉人,保七刑大並於蒐證期間前後三次赴案件地點勘察,昨天終於取得法院簽發搜索票,上午十點半由保七刑大第二小隊與動保處人員前往「彩蝶宴」餐廳搜查,當場在餐廳冰庫中查獲山羌及台灣野山羊等保育類野生動物屠體,保七將依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移送地檢署偵辦。
不吃不買 違者最重判5年
林務局強調,本次查獲的台灣野山羊、山羌分屬「野生動物保育法」公告的珍貴稀有及其他應予保育野生動物,違者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卅萬元以上一百五十萬元以下罰金,呼籲社會大眾,不吃、不買、不賣野生動物,如發現有販售保育類野生動物牟利情事,請立即向主管機關舉報。
彩蝶宴昨晚持續以「開會中」為由拖延,直到晚間十時左右,才由疑似保全人員遞交書面聲明給媒體後迅速離去。聲明表示,從未對外販售保育類動物或其製品,菜單上亦從無保育類動物,警方於餐廳冰庫查獲的保育類動物,乃員工未經公司許可私自借用公司冰庫儲存,為員工個人行為,與本餐廳無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