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農舍合併農設審查 農委會批違母法無效
2017/12/23 06:00
〔記者吳欣恬、林敬倫/綜合報導〕「宜蘭縣農業用地申請興建農舍及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審查辦法(草案)」今天召開公聽會。農委會副主委陳吉仲昨強調,農舍和農業設施兩者所依據的審查辦法不同,宜蘭縣要合併審查是牴觸中央母法,就是無效。宜蘭縣政府表示,新的辦法還在草案公告階段,會針對外界建議與農委會提醒,做部分條文修正。
陳吉仲表示,農委會有收到宜蘭縣政府公聽會的邀請公文,但農委會不會派員參加。陳吉仲指出,農舍是讓農民居住,農業設施則是供農業生產,「如果合併申請,到底是為了住宅目的申請農舍,還是生產目的申請農業設施?」
陳吉仲表示,農舍適用「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農業設施適用「申請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審查辦法」,兩者是不同的法令,合併申請四十%違反母法規定。依據「地方制度法」,自治條例牴觸中央法規,就是無效。
陳吉仲要宜蘭縣別再把農業設施和農舍混為一談,農舍及其附屬設施就只能是農地的十%,其他九十%必須農用且保持其完整性。
宜縣府︰不違法下盼有彈性
宜蘭縣政府發言人邵治綺說,縣府立場也是「沒有農業、就沒有農舍」,會遵循中央法令與指導,希望中央能理解在地農民心聲,在不違反法律前提下容許因地制宜的空間與彈性。